声明

本文是学习GB-T 19541-2017 饲料原料 豆粕.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原料豆粕的相关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

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大豆经预压浸提或直接溶剂浸提取油后获得的饲料原料豆粕;或由大豆饼浸提取油

后获得的饲料原料豆粕;或大豆胚片经膨胀浸提制油工艺提取油后获得的饲料原料豆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432 饲料中粗蛋白测定方法

GB/T 6434 饲料中粗纤维的含量测定 过滤法

GB/T 6435 饲料中水分的测定

GB/T 6438 饲料中粗灰分的测定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8622 饲料用大豆制品中尿素酶活性的测定

GB 10648 饲料标签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T 14698—2002 饲料显微镜检查方法

GB/T 14699.1 饲料 采样

GB/T 18246 饲料中氨基酸的测定

GB/T 18823 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

GB/T 20195 动物饲料 试样的制备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05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氢氧化钾蛋白质溶解度 protein solubility in
potassium-hydroxide solution

豆粕样品在附录 A
所示条件下,可溶于0.2%氢氧化钾溶液中的粗蛋白质含量占样品中总的粗蛋

白质含量的质量分数。

4 要求

4.1 感官性状

本品呈浅黄色或淡棕色或红褐色;不规则的碎片状或粗颗粒状或粗粉状;无发酵、霉变、虫害及异味

GB/T 19541—2017

异臭。

4.2 质量等级指标

质量等级指标见表1。

1 质量等级指标

项 目

等级

特级品

一级品

二级品

三级品

粗蛋白质/%

≥48.0

≥46.0

≥43.0

≥41.0

粗纤维/%

≤5.0

≤7.0

≤7.0

≤7.0

赖氨酸/%

≥2.50

≥2.30

水分/%

≤12.5

粗灰分/%

≤7.0

尿素酶活性/(U/g)

≤0.30

氢氧化钾蛋白质溶解度"/%

≥73.0

大豆饼浸提取油后获得的饲料原料豆粕,该指标由供需双方约定。

4.3 卫生指标

应符合GB13078 的有关规定。

4.4 净含量

净含量应符合标签标注,偏差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感官性状

按 GB/T 14698—2002 中第7章的规定执行。

5.2 粗蛋白质

按 GB/T 6432 的规定执行。

5.3 粗纤维

按 GB/T 6434 的规定执行。

5.4 水分

按 GB/T 6435 的规定执行。

5.5 粗灰分

按 GB/T 6438 的规定执行。

GB/T 19541—2017

5.6 赖氨酸

按 GB/T 18246 的规定执行。

5.7 尿素酶活性

按 GB/T 8622 的规定执行。

5.8 氢氧化钾蛋白质溶解度

按附录 A 的规定执行。

5.9 卫生指标

按 GB 13078 的规定执行。

5.10 净含量

按 JJF 1070 的规定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同一批原料、相同工艺、同一生产日、连续生产的、相同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

6.2 采样

按 GB/T 14699.1 的规定执行。

6.3 出厂检验

感官性状、水分、粗蛋白质、尿素酶活性为出厂检验项目。

6.4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

a) 正式生产后,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动时;

b) 正式生产后,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c) 停产三个月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6.5 判定规则

6.5.1 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按 GB/T 18823 的规定执行。

6.5.2
检测结果若有项目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自同批产品两倍数量的包装单元中采样复检,
复检结果如仍有项目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GB/T 19541—2017

7 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签

按照 GB10648
的规定执行。使用转基因大豆生产的豆粕,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

的规定执行。

7.2 包装

定量包装,或按用户要求包装。

7.3 运输

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有污染的物品混合运输。

7.4 贮存

在通风、干燥处贮存,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有污染的物品混合贮存。

GB/T 19541—2017

A

(规范性附录)

氢氧化钾蛋白质溶解度的测定

A.1 方法原理

豆粕中粗蛋白质在氢氧化钾溶液中的溶解度受热加工程度的影响。在规定条件下分别测定豆粕样
品溶解于氢氧化钾溶液的粗蛋白质含量和该样品的粗蛋白质含量,计算二者含量之比得出氢氧化钾蛋

白质溶解度。

A.2 试剂

除非另有规定,仅使用分析纯试剂。

A.2.1 水 ,GB/T 6682,三级。

A.2.2 0.2% 氢氧化钾溶液:称取氢氧化钾适量(相当于氢氧化钾2.00
g),溶解于水中,稀释并定容至

1L(pH=12.5)。

A.3 仪器

A.3.1 实验室用样品粉碎机:粉碎时应不产生强热。

A.3.2 样品筛:孔径0.25 mm。

A.3.3 分析天平:感量0.0001 g。

A.3.4 磁力搅拌器:磁子的转速为700 r/min;
搅拌磁子为椭圆形、八角边、中部直径8 mm、 长 度

25 mm。

A.3.5 离心机:相对离心力1100.28×g (相当于转速为2700 r/min), 配备80 mL
带盖离心管。

A.3.6 高型烧杯:250 mL、 外径60 mm。

A.4 试样的制备

按照 GB/T 20195 的规定执行,粉碎过0.25 mm
孔径样品筛,充分混匀,装入具塞磨口瓶中备用。

A.5 测定步骤

A.5.1 称取试料1.0 g, 精确到0 .0001 g, 置于250 mL 高型烧杯(A.3.6)
中 。

A.5.2 在室温(25±5)℃下进行。用移液管准确加入50.00 mL 氢氧化钾溶液(A.2.2)
立即在磁力搅拌 器(A.3.4) 上搅拌(搅拌器不加热、磁子转速为700 r/min),
准确计时20 min。 搅拌结束后立即将全部 溶液转移至80 mL
带盖离心管中,以2700 r/min(A.3.5) 离心10 min, 离心结束后立即用移液管准确
移取上清液15.00 mL 于消化管中,立即按 GB/T 6432
的规定加入催化剂和硫酸测定氢氧化钾溶液中

粗蛋白质含量(W₁)。

A.5.3 同一样品中总的粗蛋白质含量按 GB/T 6432
的规定执行,以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为测定结果(W₂)。

style="width:3.1067in" />GB/T 19541—2017

A.6 结果计算

氢氧化钾蛋白质溶解度以质量分数 X 计,数值以%表示,按式(A. 1) 计算:

style="width:1.78668in;height:0.6468in" /> … … … … … … … …(A. 1)

式中:

W₁— 试料溶解于氢氧化钾溶液中的粗蛋白质含量,%;

W₂— 试料中总的粗蛋白质含量,%。

计算结果表示到小数点后一位。

A.7 精密度

在重复性条件下,两个平行测定结果的相对偏差不大于2%,以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

测定结果。

延伸阅读

更多内容 可以 GB-T 19541-2017 饲料原料 豆粕. 进一步学习

联系我们

T-SATA 043—2023 鲜冻动物性产品销售场所生物安全防护技术要求.pdf